我住在the rise makati 租了两个月,签了一年合同,每月房租32k,我付了两个月押金64k,我现在不住了搬出去押金不退就算了,我丢64k,还让我交50000罚款。我只住了两个月等于已经给他了128000,再交50000罚款完全不合理,押金要不回来就算了,还不允许我搬出,除非交50000罚款才可以。菲律宾的房东和物业真的这样无法无天吗?现在的问题就是要交了50000罚款才可以搬出去
本地房产代理人态度及其恶劣,直接退群,让我自己去物业交罚款,不帮我办理任何业务。还说帮我很多,唯一的要求就是需要养猫,还让我住半年搬出去给她的房子装修,装修期间继续给他付房租,这样的房子还能住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