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网赌专案行动,我来说说自己的看法!
想替已经戒赌的人发声,说下自己的建议。
接触过很多人,戒赌几个月的,被冻卡,然后追缴涉案资金?何为涉案资金?举个例子,一群人在一起赌博,桌上的钱就是涉案资金,没收上缴,回归网络上,网络上的涉案资金如何定义?每个地方不同,有些地方会把提现-充值,剩余的就是涉案资金。个别地方管的严的,会按提现计算,如果按照提现计算,那么我想两千多万赌徒,都会涉案,很显然这是不合理的,希望今天这篇文章,能让一些执法机构可以在打击的同时,也更合理的考虑到一些实际问题。
我国对于赌博罪的定性是有相关法律的,刑法第302条是有相关解释的。所谓赌博罪,要么就有抽头渔利,聚众赌博,要么就是以赌博为业,这才构成赌博罪,刑期在3年以下,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
网络赌博,固然违法,但很多人是有工作,并不是以此为业,在没有拉人的前提之下,纯粹个人玩,且并不是以赌博为业,那么自然而然就不构成刑事犯罪。一些戒赌几个月的人,卡莫名被冻结,也许卡里面的钱是救命钱,血汗钱,那么冒然冻结,可能对于一些本就不富裕的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。还有一些人卡被冻结了,然后卡里的资金被强制划扣,给出的理由则是追缴涉案资金。在法律上,如果一个人戒赌6个月,涉及的罪名并非刑事,而是行政方面的,那么也过了追诉期。当然个例除外,卡里有诈骗资金,赌徒并不知道款项是诈骗款,只是正常的充值/提现,在事实清楚,调查明朗的情况下,个人感觉并不适合按照帮信罪处理,帮信罪,指的是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,很显然对于参与过网络赌博的人而言,这是不合理,也是不公平的。特别是一个刚戒赌的人,负债累累,背上莫须有的罪名,和追缴涉案资金,那恐怕真的会家破人亡。
抖音上也有很多律师发声过,也遇到很多这种案例情况,有些人戒赌一年,甚至是更久,早就不接触了,突然被告知有涉案资金需要追缴,这种消息可能对当事人是晴天霹雳。还有的是拘留+罚款,这个是一种警告措施是值得推广的,而且对戒赌是有一定的帮助。赌博本身就违法,但如果拘留+罚款,还要去追缴涉案资金,按照提现累计的金额计算,我想只要参与过的人,都存在涉案资金的情况下。网络赌博,充提,百分之99.999都是充值大于提现,因为没有人赢,都是输,所以这种情况下,按照提现计算涉案资金,是非常不合理的,哪怕赌的很小的人,光提现都有几万,几十万,而那些多的,可能就是上千万的充值,和几百万的提现,如此判断,两千万赌徒都存在涉案问题。
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,同样也希望执法部门对于那些浪子回头的人,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。定罪影响深远,轻者影响孩子一生,重则家庭支离破碎,如果确实能证明卡里有涉案诈骗款,可以追缴,但如果普通的充提,单纯的wd,并且已经戒掉的情况下,希望各地的叔叔们手下留情,给这些逆境重生的人一次机会重新做人。